跋山涉水的旅行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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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贴]秦汉社会势力及其官僚化问题研究之一——以游侠为中心的探讨
秦汉社会势力及其官僚化问题研究之一
——以游侠为中心的探讨
卜宪群
载《高敏先生八十华诞纪念文集》
学者对游侠的研究与论述内容十分丰富,视角也是多方位的。择其要者有吕思勉的《秦汉史》第十四章第三节《秦汉时社会等级·游侠》(1947 年开明书局,上海古籍出版社1983年再版。),劳幹的《论汉代的游侠》(国立台湾大学学报《文史哲学报》第1期,1950。),增渊龙夫的《汉代民间秩序的构成和任侠习俗》(载《中国古代的社会和国家》,1960年,弘文堂。中译文见《日本学者研究中国史论著选译》,中华书局,1993年。),刘修明、乔宗传的《秦汉游侠的形成与演变》(《中国史研究》,1985年第1期。),宋超的《〈史记〉〈汉书〉游侠传试探》(《学术月刊》1985年第10期),江淳的《试论战国游侠》(《文史哲》1989年第4期。),韩云波的《〈汉书〉与西汉后期的游侠》(《贵州师范大学学报》1995年第1期),吉书时的《试论西汉的侠官》(《北京师范大学学报》1995年第5期。)彭卫的《古道侠风》(中国青年出版社,1998年。),林甘泉的《秦汉帝国的民间社区和民间组织》(《燕京学报》新8期,2000年5月。)刘绪贻的《西汉早期中国社会的重新分层》(《华中理工大学学报》2000年第4期。)等(以下引用上述文章不再注明出处)。因此,我们这里不拟对游侠进行全面的分析,而只是在以往研究的基础上,仅就其组织形态及其与国家秩序的关系作一些简要的探讨,并在此基础上对以往研究的观点略作评述,如有理解不准确的地方应由本人负责。
一、关于游侠的组织形态
关于游侠的组织形态及其发展程度学术界看法并不一致。劳幹先生认为在武帝以前,游侠是民间社会中的领袖。他们彼此之间虽然互有联系,但还说不上坚强的组织, “在当时只发展到一种小的组织,而并无大的结合。”增渊龙夫先生认为,“任侠习俗涉及社会各个阶层,尤其是对固有的民间秩序产生深刻的影响。在这种意义上的豪侠、土豪,形成了各自的强者秩序,分布于民间的各个基层。” 刘修明、乔宗传先生认为,逆境和困境造成游侠互助性特别强,凝聚性非常牢固的特点,“依靠这种互助性和凝固力,游侠团聚成为一股颇有影响的社会势力”,但 “严格意义上的游侠阶层,在东汉时代基本上已不再存在。”宋超先生认为,“汉时的游侠,就是活跃于民间,以‘信’相标榜的一些人物。”“尽管游侠并不是一个稳定的、有组织的社会集团,但他们可以凭借其财产与声望,纠合起一批杀入犯科,发冢铸钱,为之效死的‘少年’。”彭卫先生认为“汉代游侠引人注目的特点突出表现为这个社会集团的来源极为庞杂和他们在政治与社会领域中广泛地发挥着作用”(96页),“汉代的游侠与战国时期侠士的一个很大不同,是逐渐由个体化、分散化走向集团化、凝聚化。(115页)”但是“汉代的侠者并非一个整体。行为方式、价值取向的差异在他们中间若隐若现。平民型游侠、豪族型游侠、政治型游侠和剑客型游侠,构成了汉代侠者的基本类型。”[1]刘绪贻先生认为:“他们的组织很严密强大。”
上述学者从各个角度对战国秦汉游侠组织形态的研究对我们无疑有深刻的启示,但显然学者们对游侠的组织形态并没有统一的看法,甚至存在较大的差异。我们以为这种差异形成的根本原因在于,战国秦汉的游侠尽管在价值观念、行为方式上有诸多共同之处,但总体上看他们并不是一个独立的社会阶层。在战国秦汉长时段的历史过程中,游侠是依附于其他社会阶层而生存的,正是这个原因使得战国秦汉游侠的组织形态呈现出十分复杂多变的特点。
战国时期的游侠主要附属于贵族阶层。《韩非子·五蠹》云:“儒以文乱法,侠以武犯禁。而人主兼礼之,此所以乱也。……犯禁者诛,而群侠以私剑养。故法之所非,君之所取;吏之所诛,上之所养也。法趣上下,四相反也而无所定,虽有十黄帝不能治也。……废敬上畏法之民,而养遊侠私剑之属,举行如此,治强不可得也。国平养儒侠,难至用介士,所利非所用,所用非所利,是故服事者简其业,而游学者日众,是世之所以乱也。”同书《显学》云:“儒侠毋军劳,显而荣者,则民不使。与象人同事也。夫祸知磐石象人,而不知祸商官儒侠,为不垦之地,不使之民,不知事类者也。”从韩非的指责之词中我们可以看到,战国的游侠主要附属于“人主”,因服事这些“人主”而获得显荣,至于游侠自身恐怕并没有什么组织。《史记·游侠列传》云“古布衣之侠,靡得而闻已。近世延陵、孟尝、春申、平原、信陵之徒,皆因王者亲属,藉于有土卿相之富厚,招天下贤者,显名诸侯,不可谓不贤者矣。”延陵、孟尝之流所谓“卿相”正是战国游侠所赖以生存的核心土壤,亦即韩非所说的“人主”。游侠以“客”的形态依存于战国列国贵族阶层。[2]
秦汉之际是游侠组织形态发展变化的一个重要时期。秦代厉行法家政策,高度的专制主义中央集权使贵族、官僚本身都不能拥有更多的政治特权,游侠很难再继续寄生于他们的门下。而战国至秦剧烈的社会变动使原先依存于贵族阶层的游侠流落于民间。《史记·孟尝君列传》太史公曰:“吾尝过薛,其闾里率多暴桀子弟,与邹、鲁殊。问其故,曰:‘孟尝君招致天下任侠,奸人入薛中盖六万余家矣。’”这些原先附属于孟尝君的任侠之人,自秦统一后就散落于闾里,变成自食其力的人了。劳幹先生说战国以后他们“寄托在民间”无疑是正确的。从附属于贵族到散落民间是游侠组织形态的一个重要变化。
秦汉之际各种政治力量的产生与复活及汉初郡国并行的政治体制推行为游侠的活跃提供了新的契机。游侠或任侠之人在高度的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瓦解后[3],乘势与各种政治势力相结合,以求获得新的发展。如张良自居下邳“为任侠”以后就藏匿亡命,陈涉起兵后,“良亦聚少年百余人”。张良“聚少年”并非是任侠的需要,也不能说是侠组织的发展,而是企图积累资本与政治势力结合。史称“景驹自立为楚假王,在留。良欲往从之,道遇沛公。……遂属焉。……沛公殆天授”云云,即是其寻求与政治势力相结合的历程。张良虽力劝项梁立韩王,并自任韩“申徒”(即司徒),但他一生竭力辅佐刘邦,并激烈反对郦食其立六国后的建议,足见为韩复仇的所谓“任侠”之风格并没有贯彻其一生。[4]又如季布,“为气任侠”,但其“为项籍用”亦是游侠与政治势力相结合的典型。被视为“大侠”的朱家,以“臣各为其主用”,“夫忌壮士以资敌国”及不能以一己之私“示天下之不广也”等理由游说洛阳,为季布开脱罪责,也反映了游侠力图与国家政权建立联系的心态。田叔“为人廉直,喜任侠。游诸公,赵人举之赵相赵午,言之赵王张敖,以为郎中”,[5]亦是汉初游侠积极投身国家政权的反映。增渊龙夫在文中认为,汉初“刘邦集团的形成过程和于此前后诸处蜂起的豪侠势力的军事势力化过程,完全是同一的”。他将刘邦、萧、曹、樊哙、王陵、陈平等人皆视为侠,以及张耳在赵地势力的兴起,项梁在吴地的势力发展,田氏在齐地的势力发展都归属于任侠秩序发展的结果,可能对侠的发展程度估计过高,[6]但游侠在秦汉之际广泛活跃于各种政治势力之间却是历史事实。
汉初还有相当多的游侠依附于诸侯王国。如季布之弟季心“为任侠”,“尝杀人,亡之吴,从袁丝匿”,袁丝即袁盎,时任吴相。季心逃往吴国,正是吴国招纳亡命的结果。周丘,论者亦归于游侠[7],他为吴王谋反攻城略地,立下汗马功劳。剧孟“以任侠显诸侯”。[8]有学者说“游侠是汉王朝异己力量的同盟军”,“西汉诸王的谋反活动,几乎都与游侠有联系。……在汉初巩固封建政权的斗争中,游侠是作为分裂、反叛势力的工具起作用的”[9],这些都是汉初游侠与多种政治势力相结合的反映。
汉代游侠的一个重要变化是与豪强势力相结合,甚至本身也演变为豪强的一部分。[10]如前所述,脱离了贵族依附阶层的游侠在秦代散落于民间,走上了个体化独立发展的道路。这些游侠可能不一定再“游”了。如太史公所见定居在薛的游侠,已经有了稳定的家庭,其活动也主要限于他们所居住的“闾里”。又如朱家拥有自己的田产,有“家僮数十人”,显然也是定居于乡里的侠,也因为定居乡里他才能够“藏活豪士以百数”。史籍对朱家的称呼有一个重要变化即“大侠”。[11]这种“大侠”实际就是侠向豪侠、豪强转变的一个过渡形态。与战国时代的侠主要集中于贵族门下不同,[12]也与依附于各种政治集团、政治势力的侠不同,这些散落于民间的侠,有很多地域化了。他们把任侠风气散布到民间,而他们其中的一部分也演变成专断一方的豪强。这种侠,史籍称之为“豪侠”或“大侠”。《史记·游侠列传》云:“是时济南瞷氏、陈周庸亦以豪闻,景帝闻之,使使尽诛此属。其后代诸白、梁韩无辟、阳翟薛兄、陕韩儒纷纷复出焉。”《索隐》云:“人有白氏,豪侠非一,故言‘诸’。”“豪侠”、“大侠”不仅存在于乡村,亦存在于城市。《汉书·游侠传》云:“萭章字子夏,长安人也。长安炽盛,街闾各有豪侠。”《汉书·公孙贺传》:“(朱)安世者,京师大侠也。”《汉书·孙宝传》:“(霸陵杜)稺季者大侠,与卫尉淳于长、大鸿胪萧育等皆厚善。”这些豪侠、大侠拥有众多的宾客及追随者,所从事的职业也驳杂不一。《后汉书·逸民列传》云王莽时的戴遵“称病归乡里。家富,好给施,尚侠气,食客常三四百人。时人为之语曰‘关东大豪戴子高’”。《后汉书·隗嚣列传》:“季父崔,素豪侠,能得众。”《后汉书·许劭列传》:“同郡袁绍,公族豪侠,去濮阳令归,车徒甚众。”《后汉书·文苑列传》云杜硕“豪侠,以货殖闻。”《三国志·蜀书· 先主传》:“(刘备)好交结豪侠,年少争附之。”《三国志·魏书·王修传》:“高密孙氏素豪侠,人客数犯法。民有相劫者,贼入孙氏,吏不能持。”还有一些任侠者虽然史籍没有冠以豪侠之名,但实际上已演变为具有豪强性质的侠,专断一方。如郭解,武帝时被列入“豪富”迁徙茂陵[13],阳翟赵季、李款“以气力渔食闾里,至奸人妇女”[14],宁成“其使民威重于郡守”[15],灌夫“坡池田园,宗族宾客为权利,横颍川”[16]。汉代的豪侠是侠与豪强结合的产物,它的产生显然受汉代社会结构的变化影响,是侠在汉代发展的又一种形态。但我们还是要将豪侠与豪强有所区别,不能在材料的使用上不加深究,那些真正演变为豪强的侠也许并不少见,但诚如司马迁所说的那样“至如朋党宗强比周,设财役贫,豪暴侵凌孤弱,姿欲自快,游侠亦丑之”[17]。侠所特有的价值观念和行为方式必然会在豪侠身上起着一定的作用,否则“侠”也就不成其为侠了。史籍也提供了佐证,《后汉书·马援列传》云:“杜季良,豪侠好义,忧人之忧,乐人之乐,清浊无所失,父丧致客,数郡毕至。” 又如被学者视为侠的王丹,“家累千金”,拥有宗族、田产,隐居乡间,亦可归入豪侠、大侠之列,他“好施周急”、“资性方洁,疾恶强豪”,[18]显然与豪强不属于同一类型。侠被冠以“豪”字,并不完全意味着与豪强的结合或向豪强势力发展,“豪”还有奔放、豪放、义气等属于情感意识上的内容,如《后汉书·隗嚣列传》:“(王)遵少豪侠,有才辩”,显然不是指他具有豪强性质,杜季良、王丹亦属此类。
汉代还有并不依附其他社会阶层而以个体形态存在着的侠,如司马迁所说的“为侠者极众”和“此盗跖居民间者耳”之类的侠,基本都是以个体形态存在的。
[1] 彭卫、杨振红:《中国风俗通史·秦汉卷》,第781页,上海文艺出版社2002。彭卫认为,“用出身和社会政治地位确定汉代游侠类型是不完整的,也欠缺历史思考的深度。”对游侠的分类还应当以“游侠的经济、社会和政治地位,游侠的价值观念,游侠的行为规范,以及游侠的生活方式”四个因素为出发点。(《古道侠风》第96页)。关于汉代游侠还有不同的分类,司马迁在《史记·游侠列传》中提出了“布衣之侠”、“乡曲之侠”、“匹夫之侠”、“闾巷之侠”等概念,班固在《汉书·游侠传》中称战国四公子“皆藉王公之势,兢为游侠”,则明确提出了他们是“王公游侠”的概念。劳幹先生认为,“标准的侠者是闾里细民,……但最重要的游侠除去职业的游侠以外,似乎并无他种可能。因此,假若要说标准的游侠是一回甚么事,那就可以说他们是城郭中流动而顽强的闾里细民。”刘修民、乔宗传认为“游侠是古代社会的游民阶层,……是被社会变革的浪潮冲刷到社会上的旧贵族分子或自由民。”“游侠往往分为上下两个阶层。上层的侠成为著名的侠魁,下层的侠就成为江湖流丐、游民无赖之类。”吉书时提出汉代游侠可以分为贵族游侠、布衣游侠(乡曲游侠、闾巷游侠、匹夫游侠)、侠官三种类型。
[2] 江淳认为集中于君主卿相身边的士中就包含着“布衣之侠”,这当然是正确的。但她将刺客及扶危救困、重然诺等类型的人皆视为游侠,似乎过于宽泛。正如她自己所说的那样,早期游侠其典型特征应当是“游”和“侠”的结合。没有“游”的特性,则“侠”就不可能成其为侠。我们完全有理由相信,战国的侠是频繁流动于各国贵族门下和社会上的。但主要还是集中在贵族门下。
[3] 关于“任侠”,《史记·季布栾布列传》集解引孟康曰:“信交道曰任。”如淳曰:“相与信为任,同是非为侠。”或曰任,气力也;侠,俜也。
[4] 以上参见《史记·留侯世家》。
[5]《汉书·田叔传》。
[6] 增渊氏将任侠秩序与国家秩序联系起来考察是一卓识,但是增渊将侠的范围过于扩大。如“豪吏”、“游士”都皆归入游侠。甚至根据樊哙“屠狗”的职业而断定他亦为侠,显然太宽泛。而早期刘邦也很难划归为侠,他的所作所为与侠的行为、品行是根本不相容的。
[7] 参见彭卫《古道侠风》第240页及刘修明、乔宗传文。
[8]《史记·游侠列传》。
[9] 参见刘修明、乔宗传文。我们同意刘先生的观点,但对他们所举的人物例子并不完全赞同。如伍被亦不可归入游侠。
[10] 彭卫在《古道侠风》一书中划分有“豪族型游侠”,他认为“汉王朝的一统天下,以及对游侠的控制和打击政策,迫使一部分游侠以局部地域为依托,以显赫一时的侠魁为核心,凝聚在一起。这种倾向与汉代豪族的发展汇聚起来,豪族型游侠由此产生。”关于其特点,他说“豪族型游侠所依托的据点是其家族所在地,支撑其存在的社会因素是三根支柱:本人的名声或人格魅力,众多的家族成员和追随于门下的宾客,以及与其他豪族的密切交往。”作者将豪族型游侠的形成与地域、宗族相联系无疑是十分正确的。(第115页,第120页。)
[11] 以上参见《史记·孟尝君列传》、《史记·游侠列传》、《史记·季布栾布列传》。
[12] 关于战国时代侠的生存形态史家有不同看法,如增渊龙夫认为,战国时代的侠“应是指以私剑武勇立威于乡曲,聚集和自己有私交的徒党,若遇侵害宗族知友者,则以剑报之,是所在州里之雄,而且由于结成私交及经常注意节操,所以即使触犯法禁,却在民间中享有声望的那些人”。但是这种说法在战国时代似乎并没有史实依据。
[13]《史记·游侠列传》。
[14]《汉书·何并传》。
[15]《史记·酷吏列传》。
[16]《汉书·灌夫传》。
[17]《史记·游侠列传》。劳幹先生指出:“游侠中的‘长者’,与豪暴之徒也看不出太大的差异。只有一点是不同的,即正宗游侠是‘修行砥名’,‘廉洁退让’,而豪暴之徒则为‘比周设财,役贫豪暴’。亦即正宗的侠是出发点不是为着自己的钱财与享受,为的是重取予,尊然诺,救人之急,不避祸难。至于为达到这个目的的手段,那就决不要循着公认的道德及法律的标准。”同时他还指出:游侠不是“(一)藉着帝王之亲,卿相之势,(二)田连仟陌之富豪,(三)结驷连骑之游贾。同样他们也不是过去之齐诸田,楚昭屈景。他们只是闾巷之细民”
[18]《后汉书·王丹列传》。
二、游侠与国家秩序的关系
侠的历史渊源可以追溯到春秋战国之际士的分化。吕思勉先生云:“游侠者,古武士之遗也。”顾颉刚先生云:“古代文、武兼包之士至是分歧为二,惮用力者为‘儒’,好用力者为‘侠’。”[1]按春秋战国之际的士本身是由贵族的下降和庶民的上升二者相结合的产物,[2]故学者说“游侠是被社会变革的浪潮冲刷到社会上的旧贵族分子或自由民”[3],是“作为脱离了宗法血缘关系的士阶层中的一个特殊组成部分”[4],无疑也都是正确的。
游侠活跃于战国时期有其深刻的历史背景,学者们也从多方面作过总结。[5]就新的国家秩序的形成而言,战国时期的游侠及其存在有其合理性。韩非所云“人主兼礼之”,“国平养儒侠”反映战国国家(包括封君)是把游侠作为“客”的一种类型蓄养起来的,这是与当时广泛的养士之风相一致的。作为“客”,他们必定会与其他附属的客一样,在特殊情况下为国家利益或封君的利益作出自己的贡献。余英时从政治社会学的角度引用艾森斯塔得的理论:“帝国的统治者对‘自由流动的资源’的问题最为敏感。因为如果让‘自由流动的资源’过于贫乏,传统的(主要即贵族的)势力大张,则帝国的行政系统又会为之失灵。因此帝国的统治者必须经常地调节‘自由流动的资源’,使之与传统的势力配合,并把这两股力量纳入共同的政治结构与组织之中。帝国的统治是否有效就要看它的调节能力如何。”他认为“中国的游士、游侠之类的人物正好为‘自由流动的资源’的概念提供了具体的例证。”[6]游侠是否属于艾森斯塔得所说的“自由流动的资源”姑且不论,但是战国时期被称为“布衣驰鹜之时”,正是各国君主迫切要求广泛地建立与各阶层人物的政治联系,扩大政治统治社会基础的反映。游侠作为从旧的社会秩序中分化出来的一个与旧秩序相对立的新阶层,必然也是君主政治视野范围之内的“人才”类型之一。
战国时代是古代封建国家秩序的形成时期,以专制主义中央集权为基本特点的国家秩序要求社会秩序与其保持高度统一。因此,战国时期的游侠尽管有其存在的合理因素和社会基础,但从总体上看,他们与国家所要求、所期望建立的社会秩序是不相融合的。这些游侠脱离了户籍,不承担国家的赋税徭役,不依靠为国家贡献(“军劳”)而获得“显”和“荣”,不遵守国家的法律秩序而以“私剑养”。因而他们中的很多人实际构成了独立于国家秩序之外并与国家秩序相对立的社会势力。韩非说“儒以文乱法,侠以武犯禁”[7],概括了战国游侠与国家秩序相对立的主要内容。至秦汉时代,游侠与国家秩序的对立在形式上发生了变化,他们由主要依赖贵族的游动之侠而逐步地域化、宗族化,也由一般的“犯禁”而走向与国家分割社会的控制权力。
战国时代韩非就对侠形成的“私誉”及其与君主专制的关系作过精辟的分析。《韩非子·八说》云:
为故人行私谓之不弃,以公财分施谓之仁人,轻禄重身谓之君子,枉法曲亲谓之有行,弃官宠交谓之有侠,离世遁上谓之高傲,交争逆令谓之刚材,行惠取众谓之得民。不弃者,吏有奸也;仁人者,公财损也;君子者,民难使也;有行者,法制毁也;有侠者,官职旷也;高傲者,民不事也;刚材者,令不行也;得民者,君上孤也。此八者,匹夫之私誉,人主之大败也。反此八者,匹夫之私毁,人主之公利也。人主不察社稷之利害,而用匹夫之私誉,索国之无危乱,不可得矣。
在韩非看来,侠的行为不仅仅使正常的官僚管理受到破坏,使为官者不能正常的履行职责,更为重要的是侠的社会声望是一种“私誉”,这种“私誉”破坏的是专制君主的利益,是关系到国家安危的大事。
从史料分析来看,秦汉游侠对国家秩序的特殊破坏作用并不表现在一般形式的违反法律上和刑事犯罪上,而是侠以其特有的优势与国家争夺社会威望的分配和社会权力的控制上。司马迁在《史记·游侠列传》中评论游侠说:
虽时扞当时之文罔,然其私义廉洁退让,有足称者。名不虚立,士不虚附。至如朋党宗强比周,设财役贫,豪暴侵凌孤弱,姿欲自快,游侠亦丑之。
这样的评价显然不能视为司马迁的个人观点,而是具有一定的社会代表性。我们也不能否认司马迁所归纳的现象其存在的客观性。但这种现象的存在无疑使游侠在民间社会拥有一定的凝聚力。所谓“廉洁退让”、“有足称者。名不虚立,士不虚附”实际就是一种社会威望的拥有,在统一的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国家中,这种社会威望原本只能来自于皇权。例如秦汉国家赐民爵,重三老、孝悌力田、养老,都是在国家行政系统干预之下的。而游侠的这种声望则是来自于自身的行为。一旦拥有这种社会威望,游侠就会对现有的社会秩序造成极大的破坏。班固在《汉书·游侠传》开篇即说:
古者天子建国,诸侯立家,自卿大夫以至于庶人各有等差,是以民服事其上,而下无觊觎。孔子曰:“天下有道,政不在大夫。”百官有司奉法承令,以脩所职,失职有诛,侵官有罚。夫然,故上下相顺,而庶事理焉。
班固在《游侠传》的开篇作如此阐述并非是歌颂宗法贵族血缘等级分封制度,而是借此阐述一种理想的国家秩序与社会秩序的关系,从中显然可以看到班固对游侠的基本态度。在班固看来,战国之后,游侠的最大社会危害是“……背公死党之议成,守职奉上之义废矣”,造成了社会秩序与国家秩序的鲜明对立。降及秦汉,此风未改,“布衣游侠剧孟、郭解之徒驰鹜于闾阎,权行州域,力折公侯。众庶荣其名迹,觊而慕之”,[8]班固之先班孺“为任侠,州郡歌之”,[9]班固之所以不象司马迁那样歌颂游侠的所谓“品德”,正是他看到了游侠的声望与行为构成了对国家权力的分割。[10]应当说班固的看法是符合历史实际的。
游侠行使独立于国家秩序之外的社会控制权力秦汉史籍多见。如郭解,“家贫”,“执恭敬”,“更折节为俭,以德报怨,厚施而薄望”,显然是符合司马迁“廉洁退让,有足称者”之标准的。但他脱人践更,私下调节洛阳人相仇者,完全是对国家权力的公然干预。武帝说他行“布衣权”,公孙弘说“解布衣为任侠行权”,[11]正是他行使了与其身份不相称的权力。宁成“为任侠,持吏长短,出从数十骑。其使民威重于郡守。”[12]阳翟“轻侠”赵季、李款“多畜宾客,以气力渔食闾里,至奸人妇女,持吏长短,纵横郡中”[13],灌夫“坡池田园,宗族宾客为权利,横颍川”[14]。又《三国志·魏书·王修传》:“高密孙氏素豪侠,人客数犯法。民有相劫者,贼入孙氏,吏不能持。”无论他们行善还是为恶,这些侠实际已经形成了局部的社会势力,掌握了其所在地区的部分政治权力,甚至建立了独立于国家秩序之外的社会秩序,国家政策法律在这些地方根本难以贯彻实施。
游侠分割国家权力的另一种途径是通过结交官僚权贵,提高声望,蓄养宾客,使正常的国家行政管理受到间接的干扰。长安萭章,“为京兆尹门下督,从至殿中,侍中诸侯贵人争欲揖章,莫与京兆尹言者。” 萭章的声望其实并非来自于他的行侠,亦非来自于他所任的门下督,而是“与中书令石显相善,亦得显权力”的缘故。正如他自己所说的那样“吾以布衣见哀于石君”,[15]他的“声望”正是来自“贵幸倾朝,百僚皆敬事”[16]的石显。楼护“为京兆吏数年,甚得名誉”,但史称“是时王氏方盛,宾客满门,五侯兄弟争名,其客各有所厚,不得左右,唯护尽入其门,咸得其欢心。结士大夫,无所不倾”,[17]楼护的“名誉”同样与其和王氏的结交分不开的。陈遵“居长安中,列侯近臣贵戚皆贵重之。牧守当之官,及郡国豪杰至京师者,莫不相因到遵门。”[18]京兆掾杜建“素豪侠,宾客为奸利,广汉闻之,先风告。建不改,于是收案致法。中贵人豪长者为请无不至,终无所听。”[19]侍中王林卿“通轻侠,倾京师。……成帝太后以邛成太后爱林卿故,闻之涕泣,为言哀帝。”[20]这些侠,本身政治地位并不高,甚至只是属吏,但在与贵族、近臣的交往中获得了政治保障,再借助侠的行为方式赢得声誉,广交宾客,形成独立的社会权威,谋取政治、经济利益,使正常的国家秩序受到干扰,这正是统治阶级最为防范的。
刘绪贻先生从社会分层的角度对游侠的政治危害作出分析:
游侠和商人一样不事生产,他们对统治阶级利益构成的威胁更直接、更具有政治意义。他们试图通过暴力手段分享统治权。他们在有能力的领袖的领导下,在乡里中结成团伙,进行违法活动。由于重然诺、讲交情、行侠义、谦虚勇敢等原因,他们的组织很严密强大。简言之,他们是一种公开的地下社会,置统治集团所建立和维护并从中获取既得利益的社会秩序于不顾,自己行使权威。……由于汉初有一大批像郭解这样的游侠散布全国,无疑是对儒生们赖以上升的皇帝的绝对权威的一种巨大威胁。而弥漫全国的这种游侠擅自惩罚的局面,也正是儒生们要加以扭转的。没有至尊的皇帝的支持,儒生阶层不可能进入统治阶级;而只要还有一个集团不服从皇帝颁布的法律,皇帝也就不是绝对的强有力。
从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国家对社会拥有绝对支配权的观念角度看,游侠所建立的秩序是不受国家权力支配的社会秩序,是社会势力日益与国家秩序相脱离的反映,是国家统治权力削弱的象征。游侠分享统治权的方法不仅来自于暴力,也来自于其所倡导的道德价值观念。班固云:“矧乃齐民,作威作惠”,[21]荀悦云游侠是:“立气势,作威福,结私交,以立强于当世者”,[22]都指出了游侠的行为具有“威”、“惠”、“福”几个方面的特点,这些原本来自于国家的权威,却被游侠分割了。这使我们看到,在统一国家的内部,出现了不同于皇权的另一种权威的存在。
一种观点认为,游侠对社会的控制源于国家不能将社会控制权深入到基层,而必须由游侠承担起这个责任。王夫之《读通鉴论》卷3 云:“秦灭王侯,奖货殖,民乍失侯王之主而无归,富而豪者起而邀之,而侠遂横于天下。”“游侠之兴也,上不能养民而游侠养之也。”所谓“乍失侯王”、“游侠养之”,是指在分封制向郡县制的转变过程中,基层社会组织的不健全使得人民失去政治依托,民间社会的组织秩序是由游侠来承担的。劳幹先生也将武帝以前的游侠视为“民间社会中的领袖”。增渊龙夫把游侠的社会控制权从时间上范围上扩展的更广,他认为,游侠凭借其雄厚的地方实力,阻碍郡县权力向基层渗透,而政府也利用豪侠的势力,“将他们任用为郡县之吏”,“以此求得政府和民间秩序的巧妙融合”,但“又反过来受其制约”。增渊龙夫还总结说:“任侠习俗涉及社会各个阶层,尤其是对固有的民间秩序产生深刻的影响。在这种意义上的豪侠、土豪,形成了各自的强者秩序,分布于民间的各个基层。”我们以为,对游侠在基层社会的作用还需要作辩证的理解。
秦汉基层社会的控制到目前为止还有许多不能解释得十分清楚的问题。学者认为,在汉初相当长的历史时期,“社会秩序中最重要的是地方的领袖,也就是所谓豪杰或豪侠之辈。”[23]但值得注意的是,像朱家、郭解、剧孟等在地方极具号召力的人在政府中并无一官半职。这个现象是说明汉初中央政权对地方社会秩序“未加扰动”[24],完全依赖他们治理,还是游侠本身在地方社会还没有根深蒂固,还难以进入国家政权呢?我以为后一种情况的可能性更大一些。从文献及张家山汉简的有关材料来看,汉初重军功,基层社会的吏员不仅有爵而且有高爵,说明国家把基层组织的吏员设置作为解决汉初大量军转人员的一条途径,而不会给游侠留出一席之地。此外,张家山汉简也清楚反映出汉初国家政权在基层社会所实施的多种干预与管理,也不是“未加扰动”所能解释通的。[25]汉初基层社会行政组织有很多不完善的地方,对基层社会的控制也有很多空缺,但这并不是民间社会秩序强大的反映,更不是游侠力量强大的反映。
恰恰相反,在汉初国家经历了相当长的发展,在军吏逐步退出基层社会组织、属吏逐渐地方化,在地方社会豪族化、宗族化势力日益强化后,国家秩序与社会秩序的关系也出现了更为复杂的变化。从萭章、楼护、杜建等游侠皆担任属吏,以及赵广汉、王温舒等任用“豪敢”、“猾民”以佐吏治等情况看,[26]汉代中期以后,国家秩序愈益重视与社会势力的互动。然而问题的核心在于,从史实角度看,汉代游侠,特别是基层社会的游侠,其行为更多的是作为国家秩序的对立面出现的。与豪族相结合的游侠尽管有个别“威重于郡守”的现象,却是国家所打击的对象。他们对民间秩序更多的是破坏而不是维护,国家对他们更多的是限制而不是融合。从制度史的角度看,游侠对基层社会的控制我们既难找到法律上的依据,也无更多的史实依据。由此我们认为,以纯粹的游侠力量构成的民间秩序,是与国家秩序相对立的社会势力,并不是国家在基层社会所依赖的对象,我们对游侠在基层社会中的“领袖”地位与作用也不能估计的过高。
[1]《史林杂识初编》第89页,中华书局1963。
[2] 参见余英时:《士与中国文化》第20页,上海人民出版社1987。
[3] 前揭刘修明、乔宗传文。
[4] 前揭江淳文。
[5] 如江淳从社会要求行武之人存在,宗法血缘纽带的削弱,尚武风气的形成等角度论述了游侠存在的社会条件。刘修明、乔宗传从社会变动,阶级升降的角度阐述了游侠出现的必然性。
[6]《士与中国文化》第80-81页。
[7]《韩非子·五蠹》。
[8]《汉书·游侠传》。
[9]《汉书·叙传》。
[10] 韩云波在文中认为,班固在汉代新形势下关于游侠有自己的标准,既不同于司马迁的道义,也不同于韩非的私剑。班固一是强调侠的“作威作惠”的社会活动,二是强调“背公死党”的政治倾向。倒并不一定“侠以武犯禁”,也并不一定要“存亡死生,不爱其躯”。侠,只是一群社会上于官方秩序之外自行其是、自施其威的人。
[11]《史记·游侠列传》。
[12]《史记·酷吏列传》。
[13]《汉书·何并传》。
[14]《汉书·灌夫传》。
[15] 以上见《汉书·游侠传》。
[16]《汉书·佞幸传》。
[17]《汉书·游侠传》。
[18]《汉书·游侠传》。
[19]《汉书·赵广汉传》。
[20]《汉书·何并传》。
[21]《汉书·叙传》。
[22]《汉纪》。
[23] 许倬云:《西汉政权与社会势力的交互作用》,《史语所集刊》。
[24] 同上。
[25] 沈刚先生在《〈张家山汉简·二年律令〉所见汉初国家对基层社会的控制》(《学术月刊》2004年第10期)一文中,对汉初国家对基层社会的管理情况作了若干分析。可参见。
[26]“豪敢”、“猾民”固然不能说都是游侠,但其中无疑是包括游侠在内的。但是我们也要把依赖宗族势力控制乡里的豪强与游侠区别开来。
三、侠的官僚化问题
行侠作为一种社会风气广泛存在于秦汉社会之中,自然会波及到各级官僚。吉书时在《试论西汉的侠官》一文中归纳了西汉从丞相到县令各种类型的所谓“侠官”,即具有侠风的官僚。汉政府并不从一般意义上排斥具有游侠风格的人存在于官僚队伍之中,如吉文所揭示的这些人,但这与我们所论的侠的官僚化不属于同一概念。因为这些具有侠风官僚其入仕与行侠并没有直接关系。如汲黯“以父任”而入仕[1],季布因其为项籍将而入仕[2],窦婴以贵戚入仕[3],朱博因为亭长,积功劳而入仕[4],灌夫以军功入仕[5],郑当时因习黄老而入仕[6]等等,他们尽管在若干行为方式上与其他官僚有所差异,但还很难将其与侠联系起来。他们的政治行为还是受汉代官僚制度一般运行方式支配的。我们要讨论的是基层社会的布衣之侠,他们所构成的社会势力及其与国家的关系,才是国家与游侠一般关系的真实反映。资料表明,秦汉国家对于存在于基层社会的布衣之侠,包括豪侠的一般态度是采取限制、排斥、镇压措施。如郭解之迁徙,解之父文帝时被诛杀,景帝之诛江淮、济南诸豪侠等。这些人,包括在地方社会有良好声望的朱家、剧孟等,虽然与政府官僚有着良好的个人关系,但在政府内部并没有一官半职,这无疑说明国家与游侠之间存在着明显的对立化倾向。西汉中晚期以后,这种情况有了明显的改观,如萭章为京兆尹门下督,楼护为京兆吏,陈遵为京兆史,原涉为扶风议曹,王温舒为亭长,义纵为中郎,张次公为郎,杜建为京兆掾,凡此等等,说明游侠向官僚的转化已经不是一种个别的现象。彭卫先生曾论及,汉代游侠面临一个稳定的大一统中央政权,必须“都要与新的政治结构相适应”,“关注政治也是游侠得以立身的一个重要原因”,[7]甚确。因此,从游侠的角度看,入仕无疑是适应社会政治结构变迁的最好办法。汉制是否有限制游侠入仕的规定不甚清楚,《汉书·酷吏传》载义纵姊“以医幸王太后。太后问:‘有子兄弟为官者乎?’姊曰:‘有弟无行,不可。’太后乃告上,上拜义姁弟纵为中郎,补上党郡中令。”“无行”似为汉制限制入仕的一条规定,如韩信“贫无行,不得推择为吏。”《集解》引李奇曰:“无善行可推举选择。”[8]但这条规则并不完全是针对游侠的,也适合一切“无善行”未仕之人。换言之,如果义纵不属于“无行”的游侠,也就不会需要皇帝的特批而入仕了。但从史料分析来看,虽然没有明确制度规定,基层社会的游侠以纯游侠的身份并不易入仕,即便入仕也至多是个属吏。因此,游侠还必须改弦易辙,遵从汉代仕进制度的一般规则,方可获得更好的政治前途,这其中既有个人的转化,也有家族演变过程中的转化,甚至做到游侠与仕进完美的结合,有如下材料为证:
《汉书·朱云传》:“(云)少时通轻侠,借客报仇。……年四十,乃变节从博士白子友受《易》,又事前将军萧望之受《论语》,……繇是为博士。”
《汉书·圭孟传》:“少时好侠,斗鸡走马,长乃变节,从嬴公受《春秋》。以明经为议郎。”
《后汉书·循吏列传》云:“(王涣)少好侠,尚气力,数通剽轻少年。晚而改节,敦儒学,习《尚书》,读律令,略举大义。”
《后汉书·耿弇列传》:“其先武帝时,以吏二千石自巨鹿徙焉。父况,字侠游,以明经为郎。”
《后汉书·郭伋列传》:“高祖父解,武帝时以任侠闻。父梵,为蜀郡太守。伋少有志行,哀平间辟大司空府,三迁为渔阳都尉。”
《后汉书·张堪列传》:“年十六,受业长安,志美行厉,诸儒号曰‘神童。’”
《后汉书·廉范列传》:“归葬服竟,诣京师受业,事博士薛汉。”[9]
《后汉书·段熲列传》:“熲少便习弓马,尚游侠,轻财贿,长乃折节好古学。初举孝廉,为宪陵园丞、阳陵令。”
《后汉书·袁术列传》:“(术)少以侠气闻,数与诸公子飞鹰走狗,后颇折节。举孝廉。”
应当看到,这种“晚而改节”、“长乃变节”、“折节好古”、“折节”的游侠在汉代官僚队伍中人数必不会少。他们的“折节”或“变节”既是游侠在大一统中央集权政治体制下向国家秩序的靠拢,也是国家除打击手段之外,主动吸收和融合社会势力的另一种手段。
[1]《汉书·汲黯传》。
[2]《史记·季布栾布列传》。
[3]《史记·魏其武安侯列传》。
[4]《汉书·朱博传》云:“家贫,少时给事县为亭长,好客少年,捕搏敢行。稍迁为功曹。”“稍迁”即因积功劳之故。
[5]《史记·灌夫列传》。
[6]《汉书·郑当时传》及前揭劳幹文。
[7] 第106页。
[8]《史记·淮阴侯列传》。
[9] 本传“论曰:张堪、廉范皆以气侠立名,观其振危急,赴险阸,有足壮者。”然他们两人自少年时习经,与行侠并行不悖,足见他们行侠与仕进结合完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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